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2022年招聘50名中小学教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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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玛

2022/8/11 2:21:50   


为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升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促进椒江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根据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全额拨款事业编制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招聘教师职位共50名(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具有与履行招聘职位职责相适应的专业知识、教育教学能力和身体心理素质。

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有关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或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相应的普通话等级证书)。

4.具备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专业、年龄、学历、学位、户籍等条件详见附件1。

三、报考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不设现场报名。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自己的报名、审核状态、缴费等有关情况。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报名时间:2022年4月18日9:00—4月20日17:00。

资格初审时间:2022年4月21日9:00—4月24日24:00。

报名系统网址:https://jszp.jjzsb.net/

报名流程

1.进入基本信息采集界面,按要求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和报考职位,填写的信息务必真实有效。

2.上传个人近期一寸证件照。

3.全部提交完成后点击“保存并申请审核”按钮。信息保存成功后,请牢记登录密码。网上报名全部完成后,请及时登录系统查看审核情况。

4.因信息填报错误导致审核未通过的人员可在2022年4月25日9:00—24:00登录报名网址修正本人报考信息后再次提交审核,再次审核时间:2022年4月26日9:00—24:00。逾期不再审核,视作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报考人员需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报考人员网上注册的姓名、身份证号、毕业院校、学历专业等所有注册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虚假注册或者注册的重要信息错误的,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可以据此取消报考资格。

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考人员报名后,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报考职位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

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其他职位。

(二)缴费确认

时间:2022年4月27日。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登录网络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并查询是否完成。收费标准每人100元。缴费完成后请在缴费页面“缴费单号确认”区域填入缴费单号,填入的缴费单号经确认通过后报名程序完成。未按时缴费或未填入正确缴费单号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笔试开考比例:招聘职位数1-2个,报名人数须达到3:1及以上;招聘职位数3个及以上,报名人数须达到2:1及以上,否则该职位不开考,或按原开考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职位数(A、B、C、D职位因任何一职位报名人数不足,相应核减该职位数,核减的职位数补入报名人数较多的职位)。招聘计划核减或取消后的岗位实际招聘计划人数情况,将在公告发布网站公布。

因缴费确认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招聘计划的已缴费报考人员,如符合报考其他招聘职位条件的,请务必在2022年4月28日到椒江区教育局(建设路4号)人事科二更改报名职位,逾期视作自动放弃。

四、笔试

(一)笔试时间

2022年5月14日上午。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如有延期或取消的另行通知。笔试具体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请考生于笔试前一周在报名网站上自行打印准考证。

(二)笔试内容

1.教育基础知识;2.学科专业知识。

五、资格复审

笔试成绩公布后,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招聘职位(经报名调整后的职位数)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数。招聘职位1名的按1:3比例、2-9名的按1:2比例、10名及以上的按1:1.5比例(小数点后四舍五入)进入面试。考试人数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如面试对象在面试前一天确认不参加面试(不含临时不参加面试)或资格复审被取消面试资格的,可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若进入面试最后一名有分数并列的,以“学科专业知识”分数高者优先,若“学科专业知识”仍并列的,一同参加面试。

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将在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政府网公布。

现场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需携带以下材料:1.《椒江区2022年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表》(在网上报名系统直接打印一式1份,加贴本人一寸近照);2.身份证;3.户口簿;4.学历证书;5.学位证书;6.教师资格证书(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相应的普通话等级证书;职高化工、职高无人机职位考生可不提供);7.其它符合报考条件的材料。以上材料除“材料1”收取原件外,其他材料验明原件并收取复印件。

报考人确因特殊情况需委托他人代为资格复审的,除携带报考人相关材料外,还须提供报考人书面委托书(写明委托人个人信息、委托原因、被委托人个人信息)、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需验明原件)。

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所提供材料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视作不具备招聘资格,取消其面试或录用资格。报考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报考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在该职位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递补,递补和资格复审方式方法同上。

六、面试

(一)面试时间

暂定7月。具体时间、地点等事项详见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政府网。

(二)面试内容

专业素质与能力测试(模拟上课),职高无人机学科增加技能素质测试。

七、考分组成

总分(无技能测试学科)=笔试成绩(教育基础知识*30%+学科专业知识*70%)*50%+(面试成绩)*50%

总分(有技能测试学科)=笔试成绩(教育基础知识*30%+学科专业知识*70%)*40%+(模拟上课成绩)*30%+(技能测试成绩)*30%

面试(模拟上课)合格分为60分,不合格不予录用。

八、体检、考察、公示与聘用

1.根据考试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按学科择优等额进入体检。体检标准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时间在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政府网另行通知。若因体检对象书面提出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按该职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对象。若同一职位进入体检最后一名有总分并列的,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进入体检;若面试成绩仍并列的,以“学科专业知识”分数高者优先;若“学科专业知识”分数仍并列的,由抽签决定进入体检。

2.体检通过人员进入考察环节,考察标准参照现行公务员考察标准执行,主要是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条件的复查,并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等进行考察。

3.考察通过人员在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政府网予以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开始后,若发现资格不符等出现职位空缺的,则不再递补。

4.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由区教育局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报批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时,原农村户口的应当将户口迁至工作单位所在地或者变更户籍(如服务处所等)相关信息。

5.新聘为教师的毕业生实行为期1年的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且取得教师资格证(职高无人机教师还需取得AOPA职业资格证书)的办理转正定级手续,否则给予解聘;职高化工岗位的教师在试用期1年内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延长试用期1年,2年内仍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给予解聘;职高无人机岗位的教师在试用期1年内未取得教师资格证和AOPA职业资格证书的,延长试用期1年,2年内仍未取得教师资格证和AOPA职业资格证书的,给予解聘。

九、其他事项

1.专业名称仅有“和”“与”“及”“及其”等连接词的不同,或者仅有1个“学”字的差别,可视为同一专业;专业名称连接词的互换视为同一专业,但连接词增减不视为同一专业;部分专业涉及名称更改的,新旧专业可认定为同一专业;专业名称不一致,但所学方向相同相近的,以招聘单位审核意见为准。取得多个学历证书的报考人员只能使用其中的一个学历证书进行报考,报考人员以第二专业(辅修专业)报名的,其第二专业(辅修专业)须取得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名时须提供相应的认证证明。各高校自定义的第二专业(辅修专业)未取得教育部学历认证的不能作为所学专业填报。

报考有学位要求的岗位,学位须与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均相对应。

留学人员须在资格复审时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在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属于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不宜报考。

2.择岗:根据拟聘用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分数并列面试高者优先)依次自主择岗,拟聘用对象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择岗的视作放弃聘用,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3.2022年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毕业生,按现行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4.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椒江区教育局、椒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针对本次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

5.椒江区2022年招聘中小学教师、椒江区文昌小学2022年招聘小学教师考试将同时进行,考生仅限报考一个职位。

6.笔试通过后无故不参加面试资格审核等下一环节的报考人员纳入我局“报考不守信人员限制信息库”,给予不得参加我局招录1-3年的限制。

7.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环节中发现有不符合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或聘用资格,一切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联系电话:0576—88224861,88815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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